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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普通高校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正义感归因与培养路径研究

发布时间:2021-03-17所属分类:教育职称论文浏览:1

摘 要: 摘要:通过查阅相关文献资料,运用问卷调查、逻辑推理等研究方法,对我国普通高校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正义感的现状和归因进行梳理与剖析。研究表明: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具有强烈的正义诉求,由于群体特性,他们对正义认知浅薄,正义情感表达

  摘要:通过查阅相关文献资料,运用问卷调查、逻辑推理等研究方法,对我国普通高校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正义感的现状和归因进行梳理与剖析。研究表明: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具有强烈的正义诉求,由于群体特性,他们对正义认知浅薄,正义情感表达含混,正义行为容易偏激,正义评价过于感性。探究背后的归因发现,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人才选拔政策导致了学生的传统文化素养缺失;高校对专业学生正义教育缺少针对性;社会对正义的推崇和保障力不足等成为现存问题的核心点。强化对学生正义感的培养,弘扬中华民族的尚武精神,不断提高学生对正义的理性判断与行为实施的把控能力等,是培养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正义感的有效路径,对我国普通高校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我国普通高校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正义感归因与培养路径研究

  关键词:正义感归因路径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是马克思主义追求的终极目标,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就是要建立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制度。[1]报告阐明了正义的基本价值在于构建、制定合理的社会秩序,反之,维护合理的社会秩序就是维护正义的价值,而个体在维护正义价值的实践中表现出的情感强弱就是正义感。简而言之,正义的价值是构建公平、公正的社会秩序;正义感的价值是维护和践行公平、公正的社会秩序。高校是思政教育的基地,也是强化大学生正义感培养的重要场所,在现有的高校思政教育的研究成果中,众多学者认为大学生正义感缺失明显,但是,这样的结论很难从道德范畴对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大学生的正义感进行正确的评价。基于此,笔者对北京体育大学、武汉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南京体育学院、苏州大学,江苏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吉首大学、广州体育学院等高校的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大学生,通过“问卷星”就相关正义的问题进行调查与客观剖析,找出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大学生正义感现状、归因及其培养路径,旨在为我国普通高校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正义感的培养提供理论借鉴。

  1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的正义感现状

  正义感是由四个层面的内容构成,具体包括正义感认知层面、正义情感表达层面、正义行为实施层面,以及正义评价层面,四个层面之间环环紧扣。因此,要全面了解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正义感现状,必须从正义感的四个层面逐一进行探讨。

  1.1正义感认知层面

  从调查的结果来看,70%以上的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经常接触或谈论关于正义感的话题,对正义感关注的整体效果较好,但是,他们对于正义概念的认知和理解水平较低,获取知识的途径主要是通过简便快捷的网络、影视和广播,缺乏主动的“课题教育”“自主学习”习惯,对于正义知识的自主学习意识较为薄弱。有56.8%的学生认为,正义社会应该是一个和谐的社会,体现出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对国家倡导的“和谐共生、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战略的高度关注与认同,构建和谐社会是人类的正义事业。

  1.2正义情感表达层面

  在正义情感表达层面上,多数学生认为自己是一个具有较强正义感的人,对自己的“正义情感”认可度明显高于他人,这种状况反映出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的正义自信水平较高,但是也体现出他们的群际交流不够广泛,从而导致他们对其他群体产生了认知偏差。他们对有正义感的人表现出较为一致的认可和赞赏,即便大学生觉得他人正义感不足,但是也不影响学生对他人的正义感有更高的要求,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够尊重业已形成的公平、公正的社会秩序。然而,通过调查,我们也发现一个现象,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大学生对践行正义的情感留有明显的道德痕迹,这种道德痕迹与传统的武德教育必然存在着一定的关联。当自己的非义行为导致对他人伤害时,良知与坦诚会在很大程度上引导、规范着行为的道德底线,同时也说明了学生的正义情感表达较为模糊。他们“重情重义”,不愿意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与同学或朋友发生正面冲突,但是也从另外一个侧面体现出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的依法依规的维护正义的意识不够成熟。

  1.3正义行为实施层面

  正义行为激发常常伴随着利益的冲突,选择什么样的调解倾向是反映人们是否实施正义行为的理性尺度。研究表明,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面对突发的非义事件时候,虽然具备了见义勇为的冲动,但在不能明确地掌握事件原委的情况下,多数学生仍然会表现出“见义智为”的实际行动,体现出学生具有较强的维护法律正义的意识。虽然只有11.62%的武术专业学生表示会挺身而出制止非义行为,也足以体现出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的勇敢精神。

  1.4正义评价层面

  个人是社会成员组成细胞,社会成员的正义状态是评价整个社会正义现状的指标。多数学生认为社会上有正义感的人比较少,这与前文中对自己与他人正义情感强弱的判断结果较为一致,再一次验证了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缺乏群际交流。六成以上的学生还没有真正意识到社会正义状态的重要性,更没有意识到社会的正义状态于他们自身发展的厉害关系,体现出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的国家全局意识缺乏,或者对社会现实存有某种程度上的回避和漠视,不能正确地处理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处于一种以自我为中心的个人主义状态中,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高校的思政教育与社会正义教育相脱节。

  2影响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正义感的因素

  2.1个人认知能力因素

  由于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常年的训练,他们会把比赛的胜负作为检验训练效果的唯一标准。虽然比赛是在“规训克制”的范围内进行,但是,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赛场上经常会出现一些故意伤害对手的事件,甚至一些运动员会服用违禁药物以提升机体机能。对竞赛结果的无限推崇,势必会诱导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的战斗激情,通过肢体的“暴力”展现,完成对竞赛结果的掌控。久而久之,运动员就会形成一种思维惯性,对于一些肢体冲突,他们会不假思索地按照竞技的方式解决问题,很少考虑竞赛规则与社会规范之间的本质差别,在处理冲突时候,一些学生表现出对于社会规范和法律意识的淡漠,这样的思维惯性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的稳定。总之,专业的思维惯性会对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的实施正义行为造成不良影响,要处理好这样的一个问题,首先要让他们真正地认识正义行为与竞赛行为之间的本质差别。因此,强化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的文化素养,妥善地解决好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大学生的思想教育与文化修养之间的关系,开创良好的群际交流渠道,规避群际间的误判、误解,使得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更好地融入大学生活。

  相关期刊推荐:《中华武术》是由国家体育总局主管,中国报业总社主办,介绍各种武术拳法,交流武术学习经验,内容权威,是以武会友的好地方。实用型与权威性并重,民间武术与竞技武术并举,除设有名师出山、世传功夫、武林秘籍、搏击擂台、竞技看台、少儿演武厅、百年养生、西洋景(重点报道自由搏击、泰拳、跆拳、拳击等国外搏击类项目)等实用性栏目之外,还隆重推出精心采写的武坛热点、名人(各界名人)说武、武迷情感录、李小龙网站、名师传记、猛龙过江(重点介绍到海外发展的武术界名人的往日辉煌和最新动态)等独家专栏。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具有较强的独立意识和敢作敢当的激情,伸张正义早已内化为他们的基本生活态度,这种维护正义的意识来源于长期的艰苦习练,来源于自身对正义的感悟,实施正义行为是习武者与生俱来的品质。但在现实的生活当中,正义往往成为涂层,为了谋求现实利益,扩大交往人脉,迫使人们带上正义的面具,喷上正义的香水,否则,就会遭受道德的谴责。[2]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期盼和渴望正义,有能力去谴责或制止一些非义行为,但是,由于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特有的文化底蕴与专业素养,他们实施的正义行为多是“以暴制暴”的方式,反映出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解决问题的态度和矛盾心理。一方面,他们有着维护正义的强烈意识和需求,具有维护正义的能力和勇气;另一方面,由于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的专业特征和人文素养,他们很难对一些非义行为作出理性的判断,对于涂层背后的真相缺少辨别能力,即便他们对正义的回归有着急切的期盼和渴望,也很难把对正义内涵的理解付诸于正义的行为。[3]

  2.2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课程内容设置与选拔体制

  建国之初,武术就成为一门课程纳入高校教育体系,1956年,北京体育学院和上海体育学院就相继设立了武术系;1963年,北京体育学院开始招收武术专业研究生,1983年9月,北京体育学院成立了武术部。[4]课程发展史证明,有什么样的课程内容体系就培养出什么样的人才,而人才正是正义群体中出类拔萃者,因此,高校武术人才的培养首先要打造出一个正义群体。徐伟军教授认为,德智体全面发展是武术专业大学生综合素养评判的标准,德育教育应该优先于其他教育;武冬通过对北京体育大学武术专业教学计划进行积极思考后提出,要把对武术专业大学生的民族精神放在重要位置。[5]还有一些学者从理论和实践出发,构建了高校武术专业课程内容体系,把思政课程作为对学生品德培养的核心内容,重视对学生的武德教育,使他们成为有正义感的合格公民,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品德是武术专业大学生的责任与使命。然而,即便有学者大力呼吁对武术专业大学生品德培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笔者所调查的高校现有课程内容设置来看,没有一所高校的课程内容设置真正地涉及到对学生正义感的培养,这一点需要引起高校武术学科发展的重视。目前,全国共有46所高校具备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招生资格,考试内容包括身体素质和专业技能两个方面,专业技能中武术套路的测试内容有“长拳、南拳、太极拳、以及部分传统的拳和器械”;散打专业测试内容有“空击、双鞭腿、实战”。但是由于受到二级运动员证的限制,考试内容仍然是以竞技类项目为主,以至于培养的学生主要掌握竞技武术,而对传统武术一知半解,所以也影响了具备高素质人才的培养目标。[6]要改变这种现状,必须要从复兴传统文化的视角,出台合理的人才选拔机制。

  2.3高校思政教育缺失

  正义感会随着环境和时间的改变而逐渐弱化,正义感的培养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对已经形成的正义情感仍需不断的强化。经济和科技的高速发展使得学科对于前沿性研究更加关注,高校思想道德教育明显滞后于科学技术知识的发展,正义教育被人为的边缘化,即使有一些思想道德教育的选修课程,其教育模式也多是在封闭的校园环境中开展,无法实现与现实的社会道德生活融汇贯通;与此同时,社会上的不良行为常常渗透到校园里,导致部分大学生以正义和道德为遮盖去实现个人利益的最优化。人们渴望正义的诉求日益强化,但见义勇为的行为却不断减少,在一些情况下,大众会因为种种原因抑制正义行为的发生,即便是没有按照正义的要求作出正义行为,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否定大众对于遵守正义要求的愿望,只是正义感在利己的私欲诉求下出现了弱化现象[7],这就是典型的正义感缺失所带来的现实问题。因此,在加强对大学生正义认知教育的同时,应结合社会实际情况进行实践教学,进一步巩固大学生的正义感,并在正义的感召下卓有成效地实施正义行为。

  2.4制度建设有待完善

  我国大、中生对正义、正义感缺乏应有的理论认知,他们的正义情感表达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抑制,正义行为诉求也在一定程度上被弱化,从而导致对正义的评价方面缺乏理性的思考。[8]合理的制度是正义行为发生的保障,大学生对于法律正义认识模糊,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正义行为的意识和能力不足,许多大学生担心自已的正义行为会受到打击和报复,正义行为不一定会得到社会的尊重和认可。研究表明,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大学生虽然有正义行为的能力,但却很难付诸于实际行动,进一步显示出大学生对正义渴求的矛盾心理。比如,在高校学业奖学金评定问题上,由于奖学金名额有限、数目有别,必然会形成一定的竞争。学生按照评选标准努力学习,不断提高学业水平和科研能力,并对学校给予的荣誉与奖励抱有极大的期待。[9]如果出现奖学金评定不公正现象,必将会让学生对于评定制度产生怀疑,对校园正义产生不信任。总之,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根本还是要靠制度来保障。

  3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正义感培养路径与原则

  3.1发掘“尚武崇德”的正义内涵

  武德一词,最早见于《左传.宣公十二年》中“武有七德”,即“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者也”。这里所提及的“武”,虽然指的是军事,但是从“武德”涉及的内容来分析,维护正义是发动战争的道德底线。道家也把通过军事武力解决问题的用兵分为正义用兵和非正义用兵,并对正义用兵和非正义用兵的不同结局进行了阐述,正义用兵可胜甚至称王,非正义用兵难逃败、死、灭之命运。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非常重视战争的正义性,即便是正义的战争也要把握住军事行为的界限,正所谓:“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夫乐杀人者,则不可得志于天下矣…言以丧礼处之”。[10]无论是为了维护正义而发动的军事战争,还是对战争结果的态度都体现出了中华民族维护正义的高尚品质,体现出华夏先民对和平与正义的渴望。武术与战争有着同根共源特征,维护正义自然也就成为习武群体共同价值趋向,通过不断地完善武德内容,最终使得武德成为习武群体特有的文化符号,规范着习武群体的日常行为。武术界一直把有无优秀品质当作评价武林人物最重要的标准,鞭挞武林中的不良风气与败类,所谓“未曾习武先修德”体现了武德教育的重要性。在武德教育所涉及的内容中,培养习武者的正义感则是武德教育的重中之重。如:少林戒约倡导的“济危扶贫,匡扶正义”和“不可逞强凌弱之举”的德行;中央国术馆把“爱国、修身、正义、助人”作为武德规范。总之,武德教育就是要传承主持正义、不怕邪恶的奋斗精神,以及敢于在国家和民族危难时刻挺身而出的爱国主义精神,体现了中华民族刚健有为的进取精神。[11]无论是军事战争的伦理道德,还是习武群体的行为规范,崇尚正义始终是中华民族艰难前行中永恒不变的主题。通过武德教育,不断提升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的文化素养,进一步体会正义的真正内涵。

  3.2重塑中华民族的尚武精神

  所谓的尚武者,不是某种身份如武士、刺客、侠士,也不是某些行为如生猛、鲁莽、讲义气、敢拼命,而是一种精神,一种刚健昂扬、积极果敢、有原则、有坚持、不苟且、不委琐的生活态度。这种精神和态度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崛起和振兴所必须的。[12]中华民族的发展史同时也是一部民族战争史,战争锻造了民族不畏艰难的优良品质,战争也使得民族对于和平与正义的迫切向往,追求正义是华夏固有的精神特征。战国时期的尚武精神成为那个时代最具代表性的文化符号,秦汉以后,武风衰败,武士阶层逐渐淡出历史的舞台,但是,尚武精神已经内化为民族的品格,也就是这样的品格维系着中华民族的长盛不衰。著名的政治活动家杨度在给《中国之武士道》一书写的序中所述:“去我之体魄有尽,而来人之体魄无尽,故借来人之体魄以载我之精神,斯去我之精神与来人之精神,相贯相袭…,则精神无死去之一日”。[13]武士阶层虽然由于各种原因退出了历史的舞台,但是,尚武精神以及维护正义的情感却成为古代文人墨客抒发志向的素材,并把这种家国情怀谱写成为一首首金戈铁马、气吞万里的英雄史诗,使得华夏先民固有的英雄崇拜,以及对正义期冀的民族精神得以世代传承,也成为当今武术教育的文化选择和重要内容。国学大师季羡林先生寄语《武林大会》:“当今武术是传承古代大侠精神的载体,要把大侠精神留住。[14]”

  具备尚武精神的人常常会作为民众崇拜的对象,战国时期的齐国人鲁仲连就是一个典型代表,梁启超曾经对鲁仲连的事迹大加赞赏,并予以高度评价。诗人李白也在《古风·齐有倜傥生》诗中借鲁仲连的故事表达自己的政治理想,给读者刻画了一个高蹈而又仗义的历史英雄的形象形象,又寄寓了诗人自己的理想。通过文学的载体方式让中华民族固有的尚武精神得以世代流传,这种“以文弘武”的发展模式体现了华夏民族的尚武情怀,也为后人留下了研究武术的历史印痕。对英雄的崇拜在一定程度上表达了人们对于长期的“重文轻武”思想的决裂,同时也抒发了人们对国家兴衰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3创新高校正义教育的渠道

  高校作为大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的主要阵地,对大学生的正义感培养有着不可取代的重要作用。在当前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中,众多研究者认为公民(包括大学生)的正义感缺失明显。[15]对于高校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来说,维护国家利益是他们践行正义行为的精神支柱。一旦出现国家、集体、他人的利益和自己利益相冲突的时候,他们往往对于正义的评价标准就会出现多元化,纠结于自身利益的满足而降低对于正义的评价标准。因此,要改变这一现状,首先要重视思政教育内容的选择,以提升大学生对于正义认知的理论素养为出发点,不断地加强和巩固学生的正义品质,引领大学生树立正确且持久的正义理念。

  培养目标的具体化有利于教学内容的选择和教学过程的合理设计,对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正义感培养有着重要意义。根据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正义感培养应该包括四个方面的目标:从个人与他人的关系表现为协同;从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表现为遵纪守法;从个人与国家的关系表现为爱国;从个人自我价值与行为准则表现为正直。协同、遵纪守法、爱国、正直是社会正义的组成内容,是学生实施正义行为的准则,是学生实现自我完善的有效途径。只有对培养目标进行明确分类,才能科学有效地选择出针对不同培养目标的切实可行的手段与方法。如,在武术对练教学,或者是散打的配合打靶中,要求学生之间必须达到心理和行为上的高度默契,在完成练习的整个过程中去感受和体会他人对自己真情付出,从协同练习中学会感恩他人,进一步提高对于“协同”的认识和理解;也可以设计具有特殊意义的情景教学,诸如“锄强扶弱”制止校园欺凌情景;经常面对国旗宣誓,以此来强化大学生的爱国情怀。教学过程中积极引导学生对于学习效果进行相互监督、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考核信息公开,定期组织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参与校园治安管理和公益服务等,都是培养学生正义感的有效手段。

  所谓的服务学习是指学生进行社会服务,与同伴分享结果和想法,以改善周围环境,再反思他们的体验,服务学习就是行动中的教育服务与学习。[16]这种学习方式可以通过与同伴分享各自的想法,学会科学的分析,增强对社会服务的理解以及改进个人的沟通技能。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由于学科的特殊性,学生的知识素养相对薄弱,与其他学科群体交流存在一定的障碍,对其他群体缺乏充分的信息或获得错误的信息。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遇事不冷静,常以哥们义气采取以暴制暴解决冲突,甚至会以不正当的方式来伸张所谓的正义。[17]服务学习可以给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提供一个接触其他群体的机会,在与不同群体互动的过程中,能够获得更多的知识和信息,通过比较来修正他们原本的态度和偏见,对自己有一个重新的认识,不断地提升自己的正义感和正义行为能力。校方可以在维护校园群体活动的秩序、图书馆霸占位置、食堂就餐随意插队、异性相处行为过激等非义事件,有条件地为武术专业学生提供服务学习的机会,真正实现“学以致用”,并在实践中检验他们正义素养,考察他们维护正义的能力,为正义培养计划的及时修订提供实践参考。——论文作者:崔怀猛1苏健蛟2赵剑平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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