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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技师论文论当下农业高新技术管理应用的制度

发布时间:2014-10-18所属分类:农业论文浏览:1

摘 要: 摘要:从90年代中期以来,北京市政府对农业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化的发展给予高度重视,使得农业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化在北京地区发展迅速,据北京市农委提供的统计数据,到2000年12月为止,北京市共建立431家农业科技园,其中区级401个,市级30个,总投资50多个亿

  摘要:从90年代中期以来,北京市政府对农业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化的发展给予高度重视,使得农业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化在北京地区发展迅速,据北京市农委提供的统计数据,到2000年12月为止,北京市共建立431家农业科技园,其中区级401个,市级30个,总投资50多个亿,占地规模22.7万亩。这些农业科技园大都投资主体明确,采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利用高新技术改造和嫁接传统农业。在30个市级农业科技园中,股份制形式的有20家,民营个体的有10家,总投资15.5亿元。北京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发展初具规模,已成为北京市现代农业建设的标志性和导向性工程,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近年来,北京市政府围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发展,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全面启动种子、种苗、种畜、种禽工程、生物技术和生化工程、农业生态工程、温室工程、现代农机工程、新型肥料工程、旱作农业和节水灌溉工程、绿色食品工程等农业科技创新计划和项目,获得了一批农业高新技术成果,初步形成了一批农业高新技术产业。

  2000年北京农业重点推广10项高新技术,启动6个产值在100万元以上的农业科技产业,产生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有力地促进了高新技术、农业科技成

  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共同推进了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

  1996年,北京地区智能化农业信息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开始启动,该工程项目以示范区建设的形式展开,在北京郊区10个主要农业区县,从试验区、示范区、辐射推广区三个层次进行实施。以顺义区三高农业示范区为核心建立试验区;在顺义区、通州区、朝阳区、大兴县建立示范区20万亩;在全市范围内建立100万亩的辐射推广区和200多块示范样板田。示范区经过4年的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和阶段性成果,在生产中累计示范推广面积近600多万亩,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近年来在北京市政府相关政策支持、扶植下,京郊已发展国有、集体、民营、个体和混合所有制的农业企业5100多家。出现了锦绣大地、大北农饲料、北京顺鑫

  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等有发展前景的民营型科技企业。工业企业也纷纷介入农业成为京郊农村经济增长中的一个新亮点。如蓝田股份有限公司在昌平投资40亿建立农业高科技园区,主攻种苗和牧草种业。

  近年来,农科教、产学研相结合进行农业科技成果的研究开发速度加快,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模式和运行机制探索取得积极进展,形成了多种类型各具特色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模式。如北京朝阳区的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基地模式、昌平的农业高效示范区模式、顺义的“三高农业试验区”模式、怀柔的农业高新技术嫁接传统农业模式、平谷的畜牧业养殖机械化模式等,这些模式内容新颖、创新性强,具有较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首先,政府对农业高新技术研究和开发的投入量少且分散,使得北京地区连续多年没有出现重大的突破性的农业高新技术成果,严重影响了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其次,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的启动资金匮乏、建设资金到位不理想等,无法保障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的顺利开展。此外,多元化的农业高新技术风险投资体系和运行机制没有建立起来。

  目前,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的建设和发展还未列入北京市农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对北京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的开发也缺乏统一的领导、协调和扶持。缺少有关推动和保护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法规和优惠政策等。这就使得北京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优势不明朗,造成农业高新技术的产业结构雷同化,严重影响了北京地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优势的发挥。

  北京的农业企业存在数量多、规模小的特点,而且这些企业基本上没有专门从事农业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研究人员、研究机构和研究条件,即使是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和农业局所属研究所、推广站办的大部分企业,也不是按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农业科技企业。这些农业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很弱,既缺乏科技投资、开发的能力,更缺乏把整个科研机构都接纳进去的能力,使得农业科技单位整体或部分进入农业企业不易实现。 长期以来,由于农业科研体制改革滞后和人们对农业科技成果认识上的偏差,导致北京市既缺乏一些能带动农业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的农业高新技术成果,也缺乏使农业高新技术成果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有效机制。农业科技储备不足、农业高新技术转化较慢,使得北京农业科技成果,尤其是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速度明显滞后于其它行业,导致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困难重重,缺乏强有力的高新技术支撑。

  目前,北京市农业高新技术发展中,一方面缺乏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市场分析和市场营销人才以及具有各领域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另一方面人才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不高,甚至还存在人才资源浪费和人浮于事的现象。同时,由于农业领域效益比较低,国外高新技术企业的进入等原因,使北京农业科研机构中大量人才流向非农领域和国外高新技术企业,造成农业高新技术产业人才流失严重,缺乏高层次人才,不能适应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严重制约北京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进程。

  近年来,北京农业科研体制改革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条块分割、自成体系、封闭型、行政指令性等旧体制特征仍然较为明显,农业科技创新与开发的横向联合、分工协作机制没有形成。尽管北京有众多的中央、市属农业科研机构,但都是一个个分散独立的研究单位,并没有形成一个分工明确、协调一致的有实力的科研体系。北京农业科研力量难以做到合理纵深布局,人才、资金、技术、设备、信息等资源不能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众所周知,北京农业科技市场近年来发展较为迅速,促进了农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但缺乏统一的规范管理和始终如一的连续性服务。科技推广中介组织也过分看重眼前的经济利益,而不重视长远发展和社会效益。此外,技术经纪人制度、无形资产评估、生物技术产权保护等方面也迫切需要完善和健全。

  众所周知,要实现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发展,必须延长北京农业的产业链条,即运用高新技术不断向传统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渗透。高新技术向传统农业的渗透,主要从以下三个层次展开:

  第一层次:突出北京特色,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选择先进、成熟、应用面积广、效益高的高新技术,渗透、融合、嫁接和改造传统农业,其内容主要是通过建设高产优质高效绿色农业体系、畜禽良种繁育和生产体系、高产高效配套技术示范基地、蓝色农业基地等,促进北京农业支柱产业形成,从而提高北京农业整体科技水平。

  第二层次:采用相应的高新技术成果后,从传统产业中分离出来的相对独立的部分,可转化为产品、商品,并形成新的农业科技产业,其中包括种苗类、饲料类、植物营养剂类、药物类、化学调节剂类和农产品加工类等。

  第三层次:引进、开发农业高新技术成果,发展技术密集型产业,逐步实现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

  北京市各级政府应根据农业科技成果和农业高新技术应用特点,制定一系列配套的优惠政策,如通过税收减免政策,对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龙头企业给予1-3年减免税收的优惠,或税后返还待遇,培育和扶持龙头企业,鼓励农业高新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通过财政支持政策,启动和扶持一批高新技术产业,重点支持一批刚起步且有发展前景的农业科技企业,促成一批农业科技产品开发企业和集团公司形成;通过金融扶持政策,重点扶持农业科技产业龙头企业和基地建设等;通过制定农业科技及高新技术产业化保险政策,设立农业科技及高新技术开发专项基金和农业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公司,提高专项基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农业高新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从而推动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进程。

  把北京农业高科技龙头企业建设当作重中之中,在发展方向上突出“高、新、外”。扶持技术高、档次高、规模大的农业科技企业,围绕主导产业或拳头产品,集信息、生产、加工、贮运、销售于一体,使之成为该产业或产品的主导。采用的技术新,不管是新上项目,还是老企业改造,都要注意发展高技术、高层次的企业。外向型,主要是重点扶持面向国际市场有出口创汇能力的龙头企业。

  对由农业科研院所转制后的农业科技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坚持以中国农科院、北京市农科院中转制的农业科技企业为依托,进行商品化程度高的农业高科技产品的研制、开发和销售,形成种子、种苗、生物、肥料、农药、饲料、兽药、农产品加工的重要基地,以联营、控股、参股、兼并、租赁、承包等多种形式开发一批具有优势的农业高科技产业。对上下游联系紧密、接口集中的产品与技术开发行业,鼓励组建以科技为先导的有国际竞争力的种植、养殖、加工、销售一体化的企业集团。

  要优先发展生物工程、农业技术、节水灌溉等辐射和渗透力强的企业。加大对种子、生物、农药、生物制剂以及生物肥料、饲料企业的支持力度。扶持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把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纳入北京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按照“支持现有的、培育优势的、鼓励改制的、吸引外来的、发展新办的”的基本原则,因地制宜,进一步加大创新服务体系的建立,支持民营科技企业上总量、上规模、上水平。

  此外,政府还应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为民营科技企业创造宽松的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引导民营科技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向股权化方向发展;引导并支持大中型工商企业和民营企业进行农业科技开发,形成对农业高新技术投入的示范效应,带动更多的大中型工商企业和民营企业向农业高新技术产业投资,从根本上解决农业高新技术长期投入不足的问题。

  通过加强北京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和发展,使北京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成为展示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新工艺的窗口;通过加强北京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的建设和发展,使北京农业科技园区成为农业科技产业的孵化器,农业商品信息和技术信息的交流中心,农业(科技)企业和农业科技及管理人才的培训中心,农业技术和农业技术产品的辐射源,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通过加强北京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的建设和发展,使北京农业科技园区在小区域范围内率先实现包括技术创新、组织创新、机制创新和市场创新在内的社会创新体系建设,为北京农业技术进步和技术与经济的结合提供“科技载体”、“加工载体”和“流通载体”。当然,加强北京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的建设和发展,以点带面,对带动北京农业结构的优化调整、推动农业产业升级和换代、增加农民收入以及对北京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快速、健康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高技术、高投入、高效益往往是伴随着高风险,为此必须建立多元化的农业高新技术风险投资体系,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企业和全社会增加对应用技术研究的投入;建立多元化的风险投资基金,保障各方面增加对北京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资金投入。

  建立不同类型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风险投资基金。一是可以考虑由北京财政部门和银行出资成立北京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基金,对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风险资本市场起引导作用,并成为政策性融资机构。二是由政府科研机构教学单位有关企业农户共同出资创立地方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风险基金。三是动员和鼓励社会各种基金组织向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融资或投资。四是成立中外合资风险基金。五是在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风险投资基金。对于部分市场前景看好的农业高新技术项目,可以采用股份制形式,由政府集体民营企业金融机构居民农户共同入股,组成股份公司,共担风险。

  北京市政府应立足当前农业科技市场不健全的现状,根据国家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有关法规,积极制定北京市动植物新品种、农业技术成果和发明等知识产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大力推进北京市农业科技知识产权保护法制建设的进程。要率先在籽种产业、疫苗产业、园艺设施产业、新型肥料及饲料添加剂、新型农药、新型农机具等具有技术和产业优势的领域,制定技术和知识产权保护的行业制度,并逐步过渡成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此来促进北京农业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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