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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

发布时间:2021-03-03所属分类:学术成果常识浏览:1

  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基本上每年都会发布有关教师职称评审的通知,供有申报职称评定的教师根据评审要求参与职称评定。下面学术顾就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要求给大家分享下,供大家参考。

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

  一、专业划分

  1、文化课教师:思想政治、语文、数学、外语、历史、艺术、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教育教学管理及其他限定选修课程等相关专业。

  2、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农林牧渔、资源环境、能源与新能源、土木水利、加工制造、石油化工、轻纺食品、交通运输、信息技术、医药卫生、休闲保健、财经商贸、旅游服务、文化艺术、体育与健身、教育、司法服务、公共管理与服务,其他相关专业。

  二、评职要求

  (一)讲师(文化课、专业课教师)

  1、较好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较好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具有比较丰富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方面的组织能力。

  2、对所教课程具有较扎实的专业(学科)知识和技能,独立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理和方法等,教学经验比较丰富,胜任教学工作,教学效果好。

  3、在指导、培养助理讲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发挥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4、业绩成果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尊重学生个体差异,所教专业学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明显提高,教书育人成果明显,获得校级2次(或区县级1次)的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模范)教师、优秀(模范)教育工作者、四有好老师、年度考核优秀或本人主持的岗位工作获得先进集体等(其中之一)。

  (2)能够发挥教书育人的示范引领和骨干作用,是校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在校内承担或指导有影响的公开课、展示课、观摩课、优质课(其中之一),或进行专题讲座、经验介绍、教学能力展示,或指导学生在校级及以上的大赛中获奖(或本人荣获优秀指导教师),或指导教师或本人在校级及以上的教师业务能力(教学能力)大赛中获奖。

  (3)作为核心骨干,积极参加学校、专业、课程、教材、教学资源、实训室、现代学徒制试点、双元培育试点、1+X职业技能试点或教学创新团队建设等项目建设获得突出业绩,或积极参加校级及以上课题研究获得相应成果。

  (4)有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科研成果、教学经验、教学设计(教案)或说课等,在校级及以上获奖、交流或公开发表。

  (二)高级讲师(文化课、专业课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信念,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工作5年以上,班级管理经验丰富,形成可供学习借鉴的德育经验,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指导青年教师组织开展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活动。

  2、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学科)知识和技能,胜任本专业(学科)大循环教学工作,了解所教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和可供借鉴的教学经验。

  3、参与教育教学创新团队或名师工作室建设,在指导、培养讲师、助理讲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教学改革、专业建设、校企合作等实践中取得了较突出的成绩。

  4、业绩成果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三:

  (1)尊重学生个体差异,所教专业学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明显提高,教书育人成果明显,获得市(地)级及以上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模范)教师、优秀(模范)教育工作者、四有好老师、本人主持的岗位工作获市(地)级及以上先进集体等(其中之一)。

  (2)能够发挥教书育人的示范引领和骨干作用,是市(地)级能手、骨干、名师(名校长)、专业(学科)带头人(其中之一),或在市(地)级及以上活动中承担或指导公开课、展示课、观摩课、优质课(其中之一),或进行专题讲座、经验介绍、教学能力展示(其中之一),或指导学生在市(地)级及以上大赛中获奖(或本人荣获市级优秀指导教师),或指导教师或本人在市(地)级及以上教师业务能力(教学能力)大赛中获奖。

  (3)作为核心骨干,积极参加市(地)级及以上示范校建设、重点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改革、教材与资源库建设、现代实训室建设、现代学徒制试点、双元培育试点、1+X职业技能试点或教学创新团队建设等项目建设,或积极参加市(地)级以上课题研究。

  (4)有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科研成果、教学经验、教学设计(教案)或说课等,在市(地)获奖或在市(地)级会议上交流。

  (5)在职业教育与学校建设、专业与学科建设、教学与课程改革、教学方法改革、教师队伍建设、职业技能提升等方面具有创新性、标志性成果,能够代表本人的能力业绩水平,公开发表论文或出版论著教材,经评审委员会专家鉴定,具有较高水平学术理论价值或实践指导价值。

  (三)正高级讲师(文化课、专业课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信念,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工作5年以上,班级管理经验丰富,将思想道德教育有效融入教学全过程,形成可供推广和借鉴的德育经验或模式,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指导青年教师组织开展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活动。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本专业(学科)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胜任本专业(学科)大循环教学工作,掌握国内外所教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卓著,教学特色鲜明,形成可供推广和借鉴的教学经验或模式。

  3、主持教育教学创新团队或名师工作室、名校长工作室建设,在指导、培养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教育思想、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教学方法、校企合作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职业教育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职教专家或名校长。

  4、业绩成果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四:

  (1)尊重学生个体差异,所教专业学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明显提高,教书育人成果明显,获得省级及以上的特级教师、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模范)教师、优秀(模范)教育工作者、四有好老师、本人主持的岗位工作获省级及以上先进集体等(其中之一)。

  (2)牵头组织或主持学校为创建省部共建国家现代农村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试点县、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国家级(省级)中职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中做出突出业绩。

  (3)主持学校工作期间的办学经验、成果在省级及以上媒体报道,或在全省、全国职成教育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4)能够发挥教书育人的示范引领和骨干作用,是市(地)级及以上教书育人能手、骨干、名师(名校长)、专业(学科)带头人(其中之一),或在省级及以上活动中承担或指导公开课、展示课、观摩课、优质课(其中之一),或进行专题讲座、经验介绍、教学能力展示(其中之一),或指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大赛中获奖(或本人荣获省级优秀指导教师),或指导教师或本人在省级及以上教师业务能力(教学能力)大赛中获奖。

  (5)作为核心骨干,积极参加省级及以上示范校建设、重点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改革、教材与资源库建设、现代实训室建设、现代学徒制试点、双元培育试点、1+X职业技能证书试点或教学创新团队建设等项目建设,或积极参加省级以上课题研究。

  (6)有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

  (7)有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科研成果、教学经验、教学设计(教案)或说课等,在全省获奖或在省级会议上交流。

  (8)在职业教育与学校建设、专业与学科建设、教学与课程改革、教学方法改革、教师队伍建设、职业技能提升等方面具有创新性、标志性成果,能够代表本人的能力业绩水平,公开发表论文或出版论著教材,经评审委员会专家鉴定,具有高水平学术理论价值或实践指导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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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是学术顾问关于“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的介绍。想了解更多关于教师评职方向的要求,可以咨询本站在线学术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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