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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如何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业期刊发表

发布时间:2014-04-29所属分类:经济论文浏览:1

摘 要: 在生态旅游中,森林生态旅游占主体地位,因为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森林生态旅游是人类社会进人工业化以后发展起来的新兴旅游业,是现代社会高度城市化导致人类追求自然、返朴归真、寻根求源心态的具体体现(王红姝,2000)。我国于1982年9月成立了第一个国家

  论文摘要:在生态旅游中,森林生态旅游占主体地位,因为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森林生态旅游是人类社会进人工业化以后发展起来的新兴旅游业,是现代社会高度城市化导致人类追求自然、返朴归真、寻根求源心态的具体体现(王红姝,2000)。我国于1982年9月成立了第一个国家级森林公园即张家界森林公园之后,全国各地在具备典型的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的林区又建立了一批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转变传统林业靠木材生产为主的经营模式,开始了森林生态旅游的探索。本文选自《新西部》《新西部》杂志是由陕西省社会科学院于2000年6月创办的国内首份以西部大开发为主题的刊物。伴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步伐,《新西部》坚持“以平民视角关注人的生存,以纪实风格展示西部风物”,将国家有关西部开发的政策及其变化和涉及西部发展的重大事件、焦点人物、热点话题、权威资讯,及时而又多角度地呈现给读者,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刊号ISSN:1009-8607,CN:61-1368/C,邮发代号:52-78。

  1西南民族地区森林生态旅游资源开发现状

  1.1西南民族地区森林生态旅游资源丰富

  西南民族地区的森林生态旅游资源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以广西为例,广西森林覆盖率超过58%,居全国第四位;森林景观和物种资源丰富,是全国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省区之一。广西还有许多古、大、珍、稀、奇的名贵树种,是罕见的旅游资源。如被誉为“植物界大熊猫”的银杉,全球仅在中国有分布,而广西是数量最多的省区。有“茶族皇后”美称的金花茶,20多个品种都分布在广西。此外,广西金秀圣堂山万亩变色杜鹃,猫儿山的高山原始矮林等等,这些珍贵的树种都具有极高的观赏价值、保护价值和科研价值,是十分吸引游客的森林旅游资源。广西也是全国野生动物分布最多的省区之一,多种动植物群落和动植物种类共同构成了丰富多彩的森林景观,为开展森林科普考察、野生动植物观赏等专项森林旅游活动提供了极好的条件。广西地貌景观奇特,主要有喀斯特岩溶地貌景观、丹霞地貌景观、石英砂岩峰林地貌景观、花岗岩地貌景观等。其中雄奇险峻的喀斯特岩溶地貌景观以弄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黄猄洞天坑森林公园为代表;雄伟壮观的丹霞地貌以“丹霞之魂”的八角寨国家森林公园为代表;石英砂岩峰林地貌景观以金秀大瑶山为代表;花岗岩地貌以大容山国家森林公园和五皇山森林公园为代表,都是森林旅游发展中独具魅力的特色资源。云南省的森林旅游资源丰富,森林环境原始,面积为940万hm2,占国土面积的62.9%,森林类型和生物物种多样。全省有森林面积940万hm2,占国土总面积的33.6%,是云南省各类资源中最多、最大的可再生自然资源。全省有各种高等植物1.7万多种,占全国总数的62.9%,森林中珍稀物种种类和数量占全国一半以上,其富集度居全国首位。云南省森林生态旅游资源的特点是:一是资源类型多样,有利于开展多种旅游;二是资源原始、古老,开发价值高;三是后备资源多,开发潜力巨大。

  1.2西南民族地区森林生态旅游开发现状分析

  当前,西南边疆民族地区的森林生态旅游发展较快,但整体水平还是比较落后,其中的旅游资源优势还远远没有开发出来。从数量和面积来看,截至2009年底,全国共建立森林公园2458处,总经营面积1652.5万hm2。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730处,国家级森林旅游区1处,经营面积1151.93万hm2;省级森林公园1073处,面积402.08万hm2。但是,广西的森林公园数量和经营面积分别仅占全国的1.56%和1.99%。从经营情况来看,2009年全国森林公园共接待游客3.32亿人次(其中海外游客912万人次),旅游收入226.14亿元。但广西2009年森林公园接待游客340.9万人次,旅游收入4.06亿元,分别仅占全国的1.03%和1.80%。从规模来看,2009年,全国共有126处森林公园接待游人数超50万人次,46处超100万人次,广西仅有1处即八角寨国家森林公园超50万人次(55.0万人次),占全国的0.6%;2009年,全国共有204处森林公园旅游收入超1000万元,其中58处超5000万元,34处超亿元。广西仅有4处超1000万元,占全国的1.96%。从当地旅游业中的份额来看,广西森林旅游业在广西旅游业中的地位也偏低。2009年,广西旅游业共接待旅游人数达1.18亿人次,旅游总收入为701亿元,旅游总收入相当于全区GDP的9.1%。而当年广西森林旅游共接待游人数530万人次,仅占全区旅游人数的4.5%;森林旅游总收入为4.9亿元,占全区旅游收入的0.7%。在云南省,类似的问题同样存在。云南省的森林生态旅游开发程度较低,而且还存在已建景区开业率较低的问题。截止2011年,全省39个国家级和省级森林公园中,仅有16个正式营业,开业率仅达41%。自然保护区的整体市场转化率则更低。西南民族地区森林生态旅游开发的整体水平偏低,其中的原因有很多,包括资金投入不足,管理体制不顺,等等。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森林生态旅游产品比较单一,没能很好地利用其中的人文旅游资源开发出组合型的、更高质量的森林生态旅游产品。突出表现在:森林生态旅游开发没能更好地和蕴藏其中的人文旅游资源紧密结合起来。西南民族地区的森林生态旅游开发要实现新的飞跃,必须更加深刻地认识蕴藏在森林中的少数民族人文旅游资源,特别是其中一直不被人重视的跨国民族文化和“侨”文化等独特的人文旅游资源,走一条森林生态旅游的人文品牌道路。

  2西南民族地区少数民族文化和跨国民族文化

  2.1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文化

  西南民族地区各少数民族都有自己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包括曾经辉煌的青铜文化,闻名海内外的南诏文化、贝叶文化、东巴文化,等等。该地区是稻作文化和茶文化的发源地,各民族独特的民居、歌舞、神话、习俗、服饰、宗教信仰等民族文化构成了西南民族地区的一大特色。据统计,云南各少数民族每年共有至少65个传统节日,如傈僳族的“三方玄舞”,彝族的“火把节”,傣族的“泼水节”,等等。这些节日形式各异,各具特色,蕴涵着丰富的传统民族文化,与秀丽的山水相映生辉,构成独具民族风情特色的森林旅游资源。

  2.2西南地区的跨国民族文化

  西南地区是民族地区,还是边疆地区,这种地理位置还孕育了一种比较特殊的民族群体,即跨国民族。跨国民族是指:地域相邻或不相邻,属世居或规模迁徙形成,一般在边界线两侧或附近地区,在族源、语言、基本文化特征等方面有相同或相近的认同感,而在国家归属上却有着完全不同的政治认同要求,被现有政治地理(领土)边界线所分割,分属于不同国家政治实体的同一文化民族或族群(周建新,2002)。我国西南地区(云南、广西两省区)与缅甸、老挝、越南三国接壤,国境线长达5080km,有17个民族跨国界而居,他们是:壮族、傣族、布依族、苗族、瑶族、彝族、哈尼族、景颇族、傈傈族、拉枯族、怒族、阿昌族、独龙族、佤族、布朗族、德昂族和京族。其中,除京族是跨海疆而居的跨国民族外,其余16个民族都是跨陆地边界而居的民族。另外,在中国还没有被确认为单一民族的克木人同样跨界而居(刘稚,2007)。跨国民族除了在地缘特征上表现为跨国而居的形式外,还有很复杂的人文和政治内涵。首先,“跨国民族”是一个有特定的历史含义的概念。其次,“民族”一词偏重“文化民族”的内涵,而“跨国民族”的内涵包括三个层次的内容:第一,具有共同的历史,包括共同的政治经历、共同的族源等;第二,各分支仍然基本上具有共同的文化特征及心理素质;第三,各部分仍然具有共同的族属认同和民族感情。在旅游方面,由于两国居民属于同一个民族,这能有效地吸引他们越过边境,来看看异域的“自己”。而且,他们相互之间语言相通,更能消除旅途中的语言交流障碍,从而更好地完成旅程。广西、云南与东南亚邻国历史交往源远流长,官方和民间的社会、政治、文化、商贸交往十分频繁。一方面,两地在语言、饮食、气候、民俗文化、生活习性方面都有众多的相似之处,这使得东南亚游客在云南会有熟悉的感觉。另一方面,两地毕竟是跨境交流,经济和社会发展程度不同,其适度的差异性对越南游客也产生吸引力,在广西、云南也能体验到异国的文化、饮食、风俗习惯等。

  3西南民族地区的“侨”文化

  在西南边疆民族地区,除了民族文化旅游资源,还存在另一种文化旅游资源“:侨”文化。自古以来,西南边疆地区不断有人外迁到越南、老挝、缅甸等东南亚邻国,成为华侨华人,目前统计已超过600万。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末,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越南等东南亚国家发生三次较大的“排华”事件,导致数十万华侨被迫回到中国成为归难侨(又称“难民”)。当时安置在广西、云南等西南边疆民族地区的归侨达20多万。目前,西南边疆民族地区共有归侨侨眷近200万人,绝大多数集中居住在广西、云南的58个归侨安置农林场,包括广西的22个华侨系统的华侨农林场、10个林业系统的林场、13个农垦系统的农场和云南省的13个华侨农林场。西南边疆民族地区大量的华侨归侨和侨眷,逐渐形成了一种独特的“侨”文化。

  3.1“侨”文化是多种文化交融的结果

  在民族文化方面,这些归侨群体几十年乃至几百年以前是居住在广西、云南,他们属于不同的民族,带着不同的民族文化。这种文化经历了几十年乃至几百年的变迁,但仍然在他们的身上有所保留。特别是他们迁居越南等国家时,往往是成批迁移的,在越南等国定居是也往往成批居住的,这有利于他们的民族文化的传承。比如,中国的瑶族归侨大部分去越南的时间比较短,他们去了越南以后,大部分也是聚住在一起,所以瑶族传统保留得比较明显。实际上,中越边境跨国民族大部分是因为从中国迁居越南而形成的。分居中越边境线两侧的跨国民族都保留着自身民族的文化特色。在原居住国文化方面,这些归侨群体大都保存的比较完好。特别是1978年从越南归国的归侨,他们回国时间只有30多年,33岁以上的人口都是在越南出生的,40岁以上的人口对越南的文化有清晰的记忆和完好的保持。据笔者的走访了解,在归侨群体,他们还潜藏着基本完整的原居住国文化,包括原居住国语言、生活习俗等等,尽管他们平时已经不太表现出来。在现居住地文化方面,这些归侨群体经历了几十年的融合过程,大都已经可以融入现居住地及周边的文化。实际上,随着归侨安置场内归侨侨眷群体交往范围的逐渐扩大,他们和居住地及周边人员的交往也逐渐增加,他们往往是更多地融入居住地及周边的文化。

  3.2“侨”文化包含广泛的跨国亲缘

  在广西、云南的归侨侨眷群体中,大部分在海外有比较直接的亲缘关系,而且海外亲缘关系的社会网络复杂。同时,广西、云南归侨侨眷的跨国亲缘分布很广,因为广西、云南的归侨大都是因为战乱而返国的,期间往往是一个家族甚至是一个家庭成员分散在不同国家。据联合国难民署统计(截至1985年9月),全世界共有印支难民153万人。中国,共接受27万华侨、华人。这种背景给归侨们带来广泛的跨国亲缘。有些归侨原来在越南等原居住国有兄弟姊妹好几个,撤离时由于混乱或者意见不一,结果分别撤到不同的国家。比如云南红河华侨农场先后安置过1900多名来自印尼、缅甸、柬埔寨、日本、马来西亚、越南和印度的归国华侨,后来有些归侨先后到第三国和港澳地区定居,与世界上17个国家和地区有亲缘关系。西南边疆民族地区“侨”文化的上述特征,对该地区发展东南亚游客的入境游是有非常积极的意义。正是由于这种“侨”文化的纽带,能够吸引大量的东南亚游客进入广西、云南。而该地区的归侨侨眷基本上居住在农林场,他们的“侨”文化实际上是广泛意义上的森林生态旅游资源的组成部分。

  4森林生态旅游资源和人文旅游资源的联姻

  及其品牌定位西南民族地区有丰富的森林生态旅游资源,也有丰富而独特的人文旅游资源,而且这些人文旅游资源大部分是在森林中孕育,在森林中成长,在森林中发展,森林和人文浑然一体。所以,让两种旅游资源实现联姻,走出一条人文型的森林生态旅游品牌之路,既有其必要性,也有其可行性。

  4.1森林生态旅游资源与人文旅游资源联姻必要性

  要发展森林生态旅游,当前往往不能靠单一的旅游产品来支撑,而是需要和其他旅游资源相结合。近年来,森林生态旅游和其他旅游资源在形式上不断结合。比如休闲旅游、探险旅游、山地旅游、民俗旅游,等等,都开始把空间融入到森林等生态环境里面进行,和森林生态旅游开始紧密结合。这给森林生态旅游开发带来了更多的发展空间,也是森林生态旅游发展的趋势所在。要发展森林生态旅游,在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优势定位。在西南民族地区,由于具备森林旅游资源和人文旅游资源这两个方面的突出优势,所以,在该地区实行森林生态旅游和人文旅游的联姻,探索森林生态旅游的人文品牌路径,应该可以为该地区的森林生态旅游发展开拓广阔的空间。森林生态旅游和人文旅游相联姻,其必要性主要是由森林生态旅游、人文旅游各自的弊端决定的。

  4.1.1森林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局限

  按照森林生态旅游客体的来源区分为三类:一是原生型,即原生的、自然的森林生态区域,基本上属于自然保护区;二是人文型,这类景观是一个国家或民族历史文化的积淀,也是最可供人观赏的旅游景观,这里不仅留有浓重的文化底蕴,而且也有较好的自然森林生态环境相衬托。三是再造型,这是指现代人再造的、有别于自然型和人文型的森林生态旅游区,主要体现在城市的人造森林公园等。上述3种森林旅游资源的开发,其中原生型森林旅游资源开发最容易遭受“生态中心论”者的攻击。笔者认为有一点可以达成共识:自然生态系统确实有其整体性和完整性之所需,对人的活动有其排斥性;生态旅游不应该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如果从这个共识出发,原生型森林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对生态的破坏已经越来越凸显,原生型森林生态旅游的开发空间已经不大。至于再造型森林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则往往局限在城市周边,有其空间局限,而且需要极大的资金投入。所以,再造型森林生态旅游资源开发的空间也有限。正是如此,人文型森林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就成为一个可以努力开拓的空间。

  4.1.2人文旅游资源开发的局限

  人文旅游资源可以分为有形和无形两种。有形的人文旅游资源包括村落、建筑、圣庙、礼拜堂、食物、编织、雕刻、衣服、家具、民间工艺品,等等。无形的人文旅游资源包括世代传承的家庭生活、神话、民俗、民歌、舞蹈、传说等。有形的人文旅游资源往往具有不可复制性的特点。无形的人文旅游资源则往往具有对有形人文旅游资源的依附性的特点,离开了有形的人文旅游资源作依托,无形的人文旅游资源很难再保持其本色。对人文旅游资源进行开发,首先遇到的问题就是资源的有限性。因为有形的人文旅游资源具有不可复制性,这本身就决定了它的有限性。而无形的人文旅游资源具有依附性,这实际上也决定了它的有限性。实际上,当前一些地方对人文旅游资源过度开发,已经遭遇一个对文化的破坏问题,这已经引起了很多人文学者的担忧。另外,对人文旅游资源开发,也需要有多重旅游资源的组合。对人文旅游资源进行单一开发,产品具有单一性,往往难以适应旅游者的消费需求。所以,人文旅游资源的开发,也需要在旅游资源的组合方面探索新路径。对于西南民族地区的民族文化和“侨”文化来说,由于它们身处森林之中,而森林生态旅游正在兴起,所以,它们选择和森林生态旅游资源联姻,就是一个比较好的发展路径。

  4.2西南民族地区森林生态旅游人文品牌战略优势

  4.2.1西南民族地区森林生态旅游人文品牌战略的理论依据

  森林为西南民族地区少数民族提供延续生命的物质产品,也是森林造就了他们各种文化精神生活,是文化形成的前提条件之一。没有森林就没有少数民族文化的形成和发展。比如在西双版纳,是我国至今唯一还保存着大面积热带雨林的地区,郁郁葱葱的浩瀚林海孕育着丰富的生物种类。这里聚居着傣、哈尼、瑶、布朗、基诺等10多个兄弟民族,他们世代生息繁衍在这片林海中,其生存和发展的过程所需的物质生活,均密切依赖于当地的森林。他们与森林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创造出打满“森林烙印”的独具民族特色的传统文化。可以说,没有森林就没有各民族传统文化的形成。既然森林生态旅游资源和人文旅游资源在客观上是联姻一体的,那么,在进行旅游资源开发时,将它们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规划,也就是一个天然的优势之所在。

  4.2.2森林生态旅游开发宜走人文品牌的实践依据

  实际上,从当前我国比较有名的森林生态旅游景区来看,往往存在着森林景观与人文景观共存的现象。比如在森林旅游区范围内,或存在着寺庙、道观,或者存在着一些名人遗迹、历史古迹等。这种文化共存使历史文化以一种独特的形式融入森林旅游文化之中,成为森林旅游文化中的一个组成因素,使得中国森林旅游的文化内涵在文化上具有了历史文化的深刻内涵,也使得中国的森林旅游在文化上具有了历史的凝重感,从而显示出森林旅游文化的厚重,这是中国森林旅游文化独特的地方。实际上,森林景区往往包含宗教建筑、古桥、古道、古村、名人故居与坟墓、名人手迹、古建筑、古遗址、古墓葬、摩崖石刻,等等。例如,篙山国家森林公园有驰名天下的少林寺。琅哪山国家森林公园极得人文之胜,拥有全国四大名寺之首的醉翁亭、欧阳修亲手建的丰乐亭、唐代名刹琅娜寺。千岛湖国家森林公园有纪念明代清官海瑞的海公祠。在广西,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利用位于城市周边的区位优势,推出休闲养生食品,开发蝴蝶婚庆文化项目,打造南宁市首家户外婚庆基地,还以菩提树、天宁寺为依托挖掘佛教文化内涵,开发佛教旅游项目,创新人文资源与自然资源的结合,吸引大批港澳台游客。姑婆山国家森林公园利用影视剧《酒是故乡醇》外景基地“九铺香酒厂”打造成旅游景点,丰富了森林旅游内容。君武自治区级森林公园建设苗、侗、瑶民族风情园,推出民族风味美食街、民族风情展示馆、民族书画院、民族书屋、民族古乐楼等旅游项目,提升森林旅游的文化品位。所以,西南民族地区森林生态旅游开发要上新的台阶,在未来的时期需要重视对人文品牌战略的主题定位选择。

  5西南民族地区森林生态旅游人文品牌战略

  的其他支持在主题定位于人文品牌战略的基础上,西南民族地区森林生态旅游开发还需要有其他方面的支持,包括保护森林资源,保护民族文化,理顺管理体制,加大财政投入,等等。针对西南民族地区的特殊情况,探索东南亚游客入境游的发展问题;集体林区森林生态旅游开发的模式及其利益分配问题;森林生态旅游服务环境如何优化的问题。

  5.1集体林区森林生态旅游开发模式及其利益分配

  和北方大多为国有林区不同,西南民族地区的林区大都为集体林区,一片富含森林生态旅游资源的林区往往分割为不同的农村集体所有。就是在一个自然保护区内,往往也包含很多农民集体所有的林地。特别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后,集体林地往往进一步被单家独户的承包经营权所分割。在这样的集体林区开发森林生态旅游,必然要面对的一个普遍问题就是开发经营模式问题和利益分配问题。如果这个问题没能很好地解决,那么,森林生态旅游开发将难以推进,即使勉强推进,也可能留下无穷后患。面对这个复杂的问题,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需要尊重林地所有者和经营者的意愿和权益,协调各方意志,科学探索各方可以接受的经营模式,照顾各方利益需求:一是引导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以规模经营形式开展森林旅游,尤其是要充分利用国家已经出台的有关优惠政策,加快农民林业专业社的建设发展;二是推动旅游公司与农民的合作,以公司为龙头,以合作为纽带,推动商业资本优势与单家独户灵活性和多样性的结合,促进西南地区乡村森林旅游业的大发展。

  5.2发展面向东南亚游客的入境游

  为了更好地发挥西南民族地区跨国民族文化和“侨”文化的优势,吸引更多的东南亚邻国游客入境游,我们需要在语言支持、交通、通讯和人员往来管制等方面采取一定的改革措施。一个游客是否会到另外一个地方去旅游,语言是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西南民族地区森林生态旅游要吸引东南亚游客入境游,我们需要也能够在语言支持方面做出努力,因为西南民族地区有很丰富的语言资源,其中很多语言和越南、老挝等东南亚邻国的语言相通或相近,特别是广西、云南有为数众多的越南归侨侨眷,他们的“母语”就是越南语。只要在政策上稍加引导,这种潜在的语言资源就能够变为现实的优势。为此,可以考虑将越南语等东南亚国家的语言纳入广西、云南的外语教育体系,在中小学阶段推行越南语等东南亚国家语言的选修。

  同时,为了发挥西南民族地区与东南亚邻国的地缘优势,当前尤其需要改善交通、通讯。在西南民族地区和越南等东南亚邻国之间的交通方面,当前的陆路交通还很不发达。这需要政府加大投资力度,增加入境口岸,增加高等级公路和中等级公路的数量。在通讯方面,广西、云南则更需要拿出勇气,和越南等东南亚邻国实现通讯服务互嵌,即允许广西、云南的通讯服务进入越南等东南亚邻国,也允许越南等东南亚国家的通讯服务进入广西、云南。

  另外,在人员跨境往来的管制方面,中国和越南等东南亚邻国政府之间也需要有足够的勇气往“免签证”这个方向做出努力。在全部实现“免签证”之前,至少可以探索“旅游免签证”等局部的免签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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