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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微信支持下的国际法课程混合式学习模式

发布时间:2019-04-02所属分类:法律论文浏览:1

摘 要: 摘要:国际法作为高校法学、思想政治教育等专业的必修或选修课程,课堂教学一般以教师讲授、灌输知识为主,形式较为单一。在普及面广、操作便捷、功能多元的微信支持下,通过微信群聊、时时对讲、公众号等功能,可以搭建国际法课程的线上学习平台,实现传统

  摘要:国际法作为高校法学、思想政治教育等专业的必修或选修课程,课堂教学一般以教师讲授、灌输知识为主,形式较为单一。在普及面广、操作便捷、功能多元的微信支持下,通过微信群聊、时时对讲、公众号等功能,可以搭建国际法课程的线上学习平台,实现传统课堂学习与移动学习、系统化学习与碎片化学习、自主学习与协作学习等的有效结合,形成以学生为中心的国际法混合式学习模式,对课堂教学方法的变革作出有益的尝试。

  关键词:微信,国际法课程,混合式学习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混合式学习把传统教与学方式的优势和网络化学习的优势相结合,既发挥教师引导、启发、监控的主导作用,又充分体现学生作为学习过程认知主体的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1]以混合式学习的方式开展的教学活动越来越普遍。“今天的学生处于一个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生态之中”,[2]通过搭建适合学生基于微信的国际法课程混合式学习模式,可以改变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等法学类专业国际法学课堂上教师讲授、学生听课的传统教学方式,形成以学生为中心的新型学习模式,为高校法学专业教学方法改革探索一条新路径。

  一、微信与国际法课程学习的耦合

  (一)微信对教学的技术支持

  微信集文字输入、语音聊天、视频聊天、群聊、朋友圈、公众号、收藏夹等技术手段于一身,其普及面广、操作便捷、功能多元,具有信息沟通、内容发布、人际交往、媒体平台等多方面的强大功能,受到了教师与学生的广泛青睐。在日常教学过程中利用微信,对于培养学生“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能力和习惯,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信息技术辅助和促进学习”,即“学会学习”的核心素养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二)国际法课程的基本特征

  国际法课程是高校法学本科专业的必修课、思想政治教育等本科专业的选修课,课程目标是让学生掌握国际法的基本概念和基础知识及原理,理解有关国际法理论,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与主动性,以提高将所学国际法知识用于分析解决国际社会中现实问题的能力。国际法课程理论性强,采用一般性讲授、灌输式教学方式,学生往往会感觉枯燥生涩乏味,对知识点难以理解和把握;如果开展案例教学或讨论式教学,因课时量少,课堂时间非常有限,也难以有效进行。开展混合式学习对于国际法课程十分必要,国际法又是非常适合开展混合式学习的课程。

  (三)微信与国际法课程的结合

  混合式学习与传统的课堂教学最大的区别就是不再以教师的讲授为主,而是以学生的自主学习为主,教师的讲授为辅,强调学生学习的主动性。[3]国际法课程可利用微信的各种功能,如通讯、朋友圈、公众号等,实现“学习资源共享、国际新闻推送、小组协作交流、知识点智能查询”等多重目标。

  将微信应用到国际法教学过程中,有助于激发学生对国际新闻事件的学习兴趣,促进教师与学生以及学生与学生之间对国际时事的深入交流,学生们可以在微信聊天发言过程中打破自己的思维定势以及对课堂发言的恐惧心理,对国际实践中的重大事件发表自己的主张;对学习国际法感兴趣、基础好的学生可以利用微信快速掌握学习内容并拓展学习,对重要知识点和难以把握的难点可以反复学习,还可以随时寻求教师和其他同学的帮助;教师可以通过观察学生的发言次数、发言观点的深度等,了解学生的动态学习过程,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学生单独或集体的辅导,还可以发现和调整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微信与国际法课程的结合是信息资源的结合、教学方式的结合、学习环境的结合,是一种“强强结合”。

  二、微信支持下的国际法学习模式的构建

  (一)建立国际法知识资料库

  国际法授课教师可以通过不断上网搜集积累主流媒体的国际新闻报道,以及与国际法知识相关的各类资料信息,在微信的收藏功能中建立“国际法资料库”,并将各类资料按课程教学大纲的章节分门别类整理,例如可在“国际法基本原则”一章中,加入习近平同志关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报道,以便于学生理解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不断被赋予的新内涵,在“外交和领事关系法”中加入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汤加王国联合新闻公报》等内容,在“海洋法”一章中“中国首次在东南太平洋发现大面积富稀土沉积”等新闻,以便于学生理解国际海底区域的“平行开发制度”。平时应注意关注国际新闻时事与评论,随时存储并更新与国际法相关的国际新闻报道。长期坚持积累,就能够构建出特色鲜明、形式丰富、符合自身学习需求的国际法课程学习资源库,并使这些资源得到有效利用。

  (二)组织国际法学习微信群聊

  以微信群聊功能为例,国际法课程授课教师在每学期的第一周,可要求学习委员设置并邀请学生加入“XX班国际法学习群”,或者向学生提供二维码,通过扫描二维码的方式加入微信群。群内学生设置为实名认证,并将群保存到通讯录。

  群创建后,群内的教师和学生就可以发起群聊进行某一主题的讨论,还可以共享视频、图片或网址等各种资源。在学习进行到一定阶段,再根据学生兴趣建立若干群聊,如对海洋法有兴趣的同学建立“海洋法学习群”,希望对“国际人权法”有深入学习的同学建立“人权法讨论群”等,学生可以参与相关问题的学习和讨论,并协作完成学习任务。

  (三)加强微信群内交流学习

  根据国际法课程的授课进度,授课教师在课程上课之前的几天内创设学习情境和学习任务,发布与课程相关的国际新闻资料等学习信息,可以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先导性学习资料,并且布置思考题,引导学生在课前查看阅读并上网寻找相关资料,在微信里开展前期讨论。

  以学习“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一章为例:教师根据当前国际时事热点,在课前一周在学习群里发布了新闻《习近平:中国将向非洲提供600亿美元支持》、《解读习近平在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开幕式的主旨讲话》,并布置了思考题:“中国为什么要向非洲提供600亿美元的支持?”发布后,学生们踊跃在群里发言,授课教师在充分听取学生群内发言后,继续发布思考题引导学生,通过不断鼓励和启发,使学生找到“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中非命运共同体”等关键的知识点,为课堂讲授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及时解答学生提问

  对于学生课后在微信里提出的问题,授课教师通过微信的实时对讲功能予以解答,师生间实现自然对话拉进了彼此的距离,简化了短时沟通的方式,这一功能高效便捷,比使用文字输入功能更加具有亲和力,加强了师生、生生间的协作性学习,起到了巩固国际法知识的作用。视频语音、实时对讲、发送信息等通讯形式,可应用于一对一学习、协作学习等多种国际法课程的学习情境中,提出问题解决问题非常便利,丰富了教师与学生之间答疑解惑的表达方式。

  三、微信支持下的国际法课程混合式学习的特色

  (一)提供课前课中课后的整体学习体验

  1.课前知识传递

  课前在微信的国际法学习群中发布国际新闻及思考题,引领学生进入学习状态,实际也是将课堂进行了翻转,让学生在微信平台上自定步调进行微学习,用来掌握国际法基础知识,学生们可以在课前选择时间随时随地自主学习,并可借助网络查阅相关资料;还可以对不明白的知识点或者有兴趣的知识点在群里提出讨论。

  2.课中知识内化

  在正式课堂上,教师根据学生在前期微信中学习的情况进行重点讲解和问题解决,并可开展基于问题的探究学习;课堂学习过程中,对于一些包涵文字图片视频、较为繁琐而不便于在讲台大屏幕展示的教学案例,教师也可利用微信群进行发布,学生利用手机进行现场学习,从而加深学生对认知内容的理解;在正式课堂深层次的探讨学习,将国际法理论知识内化,使微信学习成为课堂学习的基础和保障,课堂学习成为微信学习的巩固与提升。

  3.课后知识拓展

  在正式课堂学习满足共性需求的基础上,微信学习可成为课后知识的巩固与延伸,让有能力、感兴趣的学生进行拓展和提升学习,从而弥补课堂教学的不足;充分利用微信沟通便捷的优势,把课后学习重点放在学生之间的协作探究上,体现学生的主体性,实现学习过程的相互激励、相互监控、相互提升,学生可以丰富知识体系,拓展视野,提升自主学习能力。

  (二)实现混合式学习的多个层次

  1.组合的混合式学习

  利用微信,可以将传统教学与网络教学的优势相结合,能够统筹线上与线下学习,自定步调和实时协作学习、结构化与非结构化学习,不仅实现课堂学习与在线学习的混合,而且向“课堂学习与移动学习相混合”、“正式学习与非正式学习相混合”、“系统性学习和碎片化学习相混合”、“自主性学习和协作式学习相混合”迈进,国际法学习是实现组合的混合式学习的最好例证。

  2.基于学习目标的混合

  对于学生而言,利用微信可以突出共同的学习目标,即“构建基本的系统国际法框架、加深对国际法适用性的认识”,学习者处在一个共同的学习平台,为完成共同的学习目标而努力,在学习中实现各个要素及要素的有机组成部分的整合,提高用所学的国际法理论分析国际社会现实问题的能力。

  3.正式学习与非正式学习的混合

  利用零散的碎片时间网上学习已经渐渐成为人们的一种习惯,“短小精悍”的微型教学内容更符合学生的学习习惯。围绕重点的知识点让学生进行课堂展示,包括模拟访谈、情景剧、国际新闻播报等,并录制成微课,利用微信播出,这样才能适应学生的学习需求,让非正式学习成为正式学习的有益补充,学生通过阅读各种电子资源及在线及线下查找学习参考资料,都可作为传统课堂的补充在适当的时间和情境中嵌入到对课堂的学习之中。

  4.理论与实践的混合

  教师可以利用微信备课、授课、布置作业、答疑、监控学生学习进程,学生可以自主控制学习的时间、地点、路径或进度,既可以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又可以满足学生自主学习的需要,培养学生自主探究与合作学习的能力、创新意识和创造性思维,可成为提升高校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四、微信支持下的国际法课程混合式学习效果调查及评价

  (一)利用问卷星进行网上调查

  通过设计《关于高校大学生利用微信进行国际法课学习的现状问卷调查》,利用问卷星对某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本科学生进行了网上调查。问卷有效填写人数为345人(其中2014级学生110人,2015级学生110人,2016级学生112人),参与调查的男女生比例分别为2.68%及97.32%;使用微信的人数占填写问卷人数的100%,晚上使用微信的人数最多,占82.14%;查看国际法学习群中发送的资料的比例分别是:“一更新便会认真阅读”的占9.82%“,每天都会查看,但是只会认真阅读标题能引起我兴趣的”占51.79%“。

  很少查看,闲余有兴致才会看看”的占33.93%“,只是看看标题”的占4.46%;51.79%的学生更倾向于在微信上看图文,28.57%的学生更愿意看视频,16.07%的学生更愿意参与论坛讨论;近80%的学生认为2-7分钟的微信课程内容是合适的;90%以上的学生认为利用微信推送信息在零碎的时间学习非常好或很好;影响微信学习的因素主要有形式单一、缺乏多元化,占38.39%,以及网速慢、影响视频类慕课的流畅性,占33.93%;如果对话题感兴趣,对信息有观点、看法、建议时,近90%的学生会主动用微信互动;“如果有与本专业学习内容有关的微信公众号,想关注”的比例占到了97.32%。

  (二)效果分析及评价

  微信具有集文字、图片、表情、语音、视频、收藏等于一体的多样化功能,学生课前的预习、课中的学习、课后的复习均可借助微信这一辅助手段,既能节省学习时间又能提高学习效率,学生的学习参与度明显高于传统课堂。虽然主要以微信群聊功能作为支持的国际法混合式学习模式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但并不能保证所有的学生都能积极主动参与,因此有必要对微信学习平台进行更深入的开发,更进一步地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例如,微信公众平台的订阅推送功能和自动回复响应功能,可以为学生提供国际法学习内容的发布和检索,教师上传到微信公众平台的有关国际法的学习资料,以及以往学生们演出的情景剧、模拟现场访谈、讨论会等制作的视频等微课程,可以储存到国际法素材库中,在学生需要的时候直接发送即可。

  学生也可以通过回复关键词观看素材管理中的国际法微课程,并且对不清楚的知识点可以反复观看,直到学懂为止;通过微信公众号,学生还可以通过课前课后练习自测学习情况。此外,也可以利用朋友圈,师生或生生之间的评论一旦发布即可在对方的主页中提示,交互便捷,既可以公开评论,也可以发私信交流,可让各学习小组把学习研讨的国际法学习成果分享到微信朋友圈,通过互相点赞的方式获取支持,获得认同感。

  总之,“混合式学习绝不仅仅是把科技置于传统课堂之上这样简单,而是需要对教学模式进行深度设计”。[4]微信支持下的国际法混合式学习模式实现了课堂教学与移动学习、正式学习与非正式学习的结合,在各种教学理论与技术支持下,在遵循学习目标的一致性、学习内容的完整性以及学习方式的多元性的整体性原则的基础上,将各种方式有机混合和融合,并发挥各自的优点,从而达到良好的学习效果。

  参考文献:

  [1]何克抗.从BlendingLearning看教育技术理论的新发展[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5(9):27-48.

  [2][美]迈克尔·霍恩.希瑟斯·特克.混合式学习:21世纪学习的革命[M].混合式学习翻译小组译.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6:9.

  [3]杨维东,贾楠.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述评[J].理论导刊,2011(5):77-80.

  [4][美]迈克尔·霍恩.希瑟斯·特克.混合式学习:用颠覆式创新推动教育革命[M].聂风华,徐铁英,译.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8: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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