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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对策

发布时间:2017-07-08所属分类:农业论文浏览:1

摘 要: 这篇生物养殖论文发表了生猪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对策,论文介绍了生物养殖污染的境况,近年来水质的恶化严重影响到了村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生猪养殖也受到了污染,那么面临这样的污染情况该如何进行污染防治呢?论文探讨了全面开展生猪规模养殖污染综合整治行动。

  这篇生物养殖论文发表了生猪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对策,论文介绍了生物养殖污染的境况,近年来水质的恶化严重影响到了村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生猪养殖也受到了污染,那么面临这样的污染情况该如何进行污染防治呢?论文探讨了全面开展生猪规模养殖污染综合整治行动。

江西农业学报

  关键词:生猪养殖,农业养殖论文,污染防治

  1生猪养殖污染境况

  1.1生猪养殖发展历程

  东乡专业养猪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的国营农场,发展到2006年后,进入生猪规模养殖时期。东乡是江西省生猪养殖重点县、全国商品瘦肉型猪生产基地县、国家生猪调出奖励大县、农业部生猪标准化养殖基地县及国家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县。据2016年统计全区生猪养殖场990家,生猪饲养量达170.1万头,其中生猪出栏112.3万头,能繁母猪7.9万头。生猪养殖呈现规模化特点,规模养殖量占饲养总量的90%以上。

  1.2生猪养殖污染现状

  东乡地理位置处于鄱阳湖流域与抚河流域交界的分水带,属丘陵地区,境内自然水系匮乏,无过境河流,天然水体资源短缺。城镇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灌溉多依赖地下水和水库供水。在过去提倡“猪-沼-鱼”养殖模式的影响下,养猪场多依傍水库而建,养猪户利用水库进行生猪、水产综合经营养殖。许多养猪场往往结伴兴建,选址无规划、布局不合理,猪场密集,养猪户环境保护意识淡薄,粪污处理技术落后,养猪废弃物便成为影响环境的重要威胁。经过持续30多年的无序扩张负重发展,加上陆地与水库双重叠加养殖,土地和水体势必难以消纳、环境承载难以重负,导致所在地水库水体富营养化、土地消纳饱和,引发附近农田灌溉、生活用水出现危机。近年来,因生猪养殖粪污乱排、水库水质恶化等原因而举报、上访的事件不断攀升,严重影响到村民生活和农业生产,影响到社会稳定。面对如此紧迫的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形势,倒逼政府出台整治措施。

  2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对策

  2.1高位推动养猪污染防治

  东乡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区政府成立由区长为组长、15个区直机关和17个乡镇场为成员的养殖污染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下设抽调7个部门14名执法人员的养殖污染综合整治执法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生猪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并对生猪养殖污染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生猪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加强生猪养殖污染防治顶层设计。

  2.2划定畜禽养殖

  “三区”范围区政府聘请环保权威机构的专家根据环境质量要求和环境功能区划,兼顾环境承载容量和土壤、水体消纳能力,合理划定畜禽养殖“三区”范围。全区划定禁养区面积约占20%,限养区面积约占50%,确保畜禽养殖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2.3加大宣传力度

  区政府利用电视专题播报、电视多个频道字条滚动播放养猪污染整治宣传材料。全区各乡镇村街道张贴《生猪养殖污染整治通告》和《致生猪养殖场业主一封信》;悬挂、书写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宣传标语;公布举报电话,营造浓厚的生猪养殖污染防治舆论氛围。

  2.4强化执法能力

  全区所有养猪场开展逐场调查摸底登记和养殖排污取证工作。明确以执法促关停、以执法促整改的整治措施,对排放不达标的养殖企业,下发《停止排放污染物通知书》和《排污责令整改通知书》。逾期未关闭的禁养猪场报请区政府强制拆除;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养猪场实施违法行政处罚;做不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的,报请区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2.5实施经济奖励政策

  区政府对如期完成禁养关停、非禁养限期整改到位的养猪场实施养殖污染防治经济奖励政策,推动禁养的养猪场关闭工作顺利进行,保障生猪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治污设施到位。

  2.6加强技术指导

  全区非禁养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必须限期配套建设治污设施,做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区业务部门针对每个养猪场实际情况制定“一场一策”,提供生猪规模养殖粪污治理解决方案,做好配套建设治污设施技术指导,帮助养猪场解决设施建设技术问题。

  3生猪养殖污染防治措施

  3.1实施禁养区关停养殖

  禁养区内的养猪场开展逐场审查,根据其所处环境质量要求和环境功能区划情况,决定是否必须关停或限期整改达标排放。确认禁养的养猪场限期必须关停;确认非禁养的养猪场限期完成配套建设治污设施,实行达标排放或零排放。

  3.2减量化处理措施

  推广“清干粪免冲洗养殖”、“高床生态养殖”等减量养殖方式,控制养殖粪污排出量。鼓励生猪规模养殖场节水工艺及栏舍改造,推行生猪规模养殖干湿分离、雨污分流,实施养殖粪污减排措施。

  3.3无害化处理模式

  生猪规模养殖粪污处理模式:粪便采取清理干粪或粪污干湿分离机分离粪渣,干粪或粪渣防雨堆积发酵成有机肥;养殖污水采取“过滤池+厌氧池+好氧池+氧化塘+水生植物净化”和“过滤池+厌氧池+好氧储存池+农林种植”,实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规模养猪场粪污处理设施工艺实行粪便、粪污干湿分离、污水过滤沉淀、厌氧发酵、好氧发酵、氧化塘净化为主的处理过程。

  3.4资源化利用途径

  区政府鼓励企业开展生猪养殖粪便和沼渣、沼液进行综合开发生产有机肥,达到养殖粪污干化、储存、转移、循环资源利用目的。目前部分养猪场粪污处理后应用于农业瓜果施肥和林业茶树、苗木种植。政府正在进行招商,探索生猪规模养殖粪污集中处理,实现无害化、资源化、工厂化处理方式。

  作者:李海 单位:东乡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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