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酿造》期刊

期刊级别:北大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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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酿造
《中国酿造》期刊
期刊级别:北大核心
期刊周期:月刊
国内刊号:11-1818/TS
国际刊号:0254-5071
主办单位:中国调味品协会;北京食品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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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酿造》简介

  《中国酿造》创刊于1982年,是由中国商业联合会主管,中国调味品协会及北京食品科学研究院主办的科技月刊(国内统一刊号CN 11-1818/TS,国际标准刊号ISSN 0254-5071,广告许可证号:京宣工商广字第0033号)。创刊以来,《中国酿造》结合酿造行业不同时期的重点和需要,刊登了大量国家、省部、市级重点支持的科研项目的成果论文,对中国传统酿造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才培养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国内酿造学科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及行业影响。

  《中国酿造》作为一本国家级综合性学术期刊,重点报道调味品、酿酒、食品微生物、食品添加剂、发酵乳制品、生物工程技术、生物化工、生物质能源的开发利用等研究方向的新概念、新成果、新进展,内容涉及微生物酿造基础理论,关键技术研究及现代生物技术应用等方面。《中国酿造》设有“研究报告”、“专论综述”、“创新借鉴”、“经验交流”、“分析检测”、“产品开发”、“酿造文化”、“海外文摘”等栏目。

《中国酿造》要求须知

  来稿注意事项

  (1)来稿必须是最新的、作者自身创造性的科研成果,且是在中外文正式刊物上未发表的论文。本刊严禁一稿多投、重复内容多次投稿、不同文种重复投稿。一旦发现上述情况,稿件将按退稿处理,并将通知作者单位。作者本人的稿件今后将不被录用。

  (2)来稿一经刊用,将视情况收取一定的版面费,并付稿酬及赠送样刊一本。来稿一经录用,即被认为同意收录于《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万方数据库等,同意入编数据库及上网发布,与此有关的作者著作权使用费与稿酬一次性给付。作者如有异议,请在投稿时声明,本刊将做适当处理。

  录用及退稿

  (1)初审通过的稿件,如果作者决定改投他刊或退稿,请通知编辑部后,再进行处理。编辑部决定录用稿件后,将及时通知作者。编辑部对来稿有删改权,来稿退回修改时,作者应针对审稿意见逐条修改或做相应的说明,若超过2个月未修回者作自动退稿处理。作者如要求刊登则作为重新投稿处理。稿件排印的初校样由作者校对时,除发现内容有不当之处需修改外不得任意增删,并请在指定日期内发回编辑部。

  (2)本刊将对下列稿件作自动退稿处理:①内容不符合本刊接收条件的稿件,经初审退稿;②录用通知发出1个月而未缴版面费的稿件;③修改意见发出2个月仍未修回的稿件。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中国酿造》格式要求

  (1)文题、作者姓名、作者单位及所在城市和邮编、摘要、关键词均需中英文对照。论文如果获得有关基金或相关项目资助,需提供基金项目名称及编号,本刊将优先刊登。稿件要求6000字以内,并提供第一作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职称、学位、E-mail地址以及通讯作者姓名、职称、电话及E-mail地址。

  (2)论文题目应简洁、准确,不宜使用缩略词;摘要(中文)字数一般在100~300字之间,内容应包括论文的研究目的、方法及研究结果等;英文摘要字数在100~400个单词左右(对中文摘要内容进行扩展)。关键词一般为3~8个。

  (3)文中量、单位及符号的使用应符合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注意容易混淆的外文字母的文种、大小写、正斜体及上下角标的正确书写。文中外国人名、术语统一为英文,不宜采用中文译法。

  (4)图、表和公式应通篇分别编号,图题、表题应有中英文对照。表格应采用三线表形式。

  (5)稿件具体格式、请参考本刊撰稿简则、论文模板及近期出版的本刊杂志。

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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